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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在我校开讲了!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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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西南政法大学积极响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的号召,落实重庆市教委《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课堂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8〕3号)的要求,开展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活动。

  2018年10月31日,新闻传播学院陈丽丹副教授在毓才楼3520教室为学院本科2016级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同学传授特色示范课程《弱势群体报道中的社会责任》。学校教务处督导专家对课程进行了评定,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李天昀、韩晓强、冉华对课程进行了观摩。

  陈老师围绕“弱势群体报道中的社会责任”主题,为同学们讲述了新闻工作者应积极响应十九大精神、坚持新闻操守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建设。在课堂讲授中,陈老师通过对时下热门案例的分析,详细生动地向同学们解释了新闻工作者为什么要注重“弱势群体”报道,让同学们深入领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对弱势群体进行了界定和划分,结合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和社会责任理论,强调在“弱势群体”报道中大众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应持有的态度与担当,并为在座的未来新闻工作者指出了弱势群体报道的具体要求和报道方式。

  

  陈丽丹老师授课中 (黄裕涵 摄)

  课堂上,同学们认真聆听,仔细做笔记,与老师多次进行互动,对案例和知识点进行探讨,就一些疑难问题,陈老师现场进行了解答。

  督导专家对本次示范课堂给予了高度评价。督导专家夸赞到:“课程设计和讲授方法都很成熟”,“课堂讲授的相关数据和内容是教师自己调研的结果,也特别有意义”。李天昀老师说到,“在短短两节课的时间里,陈老师上课的结构很完整,从概念到理论到报道方式的讲解,课前让同学们回顾前一节课的内容,上课时PPT较为简洁、明了,通过让同学们对相关案例的思考集中了同学们的注意力,并通过案例来引出相关理论,这些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同学们也表示受益匪浅。王春丽同学提到,“在当今我们的新闻媒体行业中,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够,甚至有时会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我们作为未来的媒体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采访时要更加慎重。”

  

  同学们在课上认真聆听 (黄裕涵 摄)

  作为这门示范课的主讲人,陈老师表示,“希望同学们课后继续深入领会,作为未来的新闻工作者,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要常态化,充分表达弱势群体诉求,客观公正地报道弱势群体,尊重其人格权。”

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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